回應:台灣服貿事件應該讓大陸人認識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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遽聞,近期台灣反對當今版本的服務貿易協議,並進行立法院抗爭的活動,消息也已經傳回中國大陸,並對此做出報導。但是其中各大報章媒體雜誌對其詮釋卻有所偏誤,因此願以騰訊網發表之相關新聞觀點回覆(http://view.news.qq.com/original/intouchtoday/n2739.html),代表一個台灣人的觀點。

  • 「黑箱」到底存不存在?

所謂「黑箱」,根據行政院長江宜樺說法,「過去9個月來已經召開上百場說明會、16場公聽會,並邀集公民團體與工商業界溝通。」咸認為政府已經與民間做充分的溝通。但是,原本國內應由中國國民黨(國民黨)、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所分別各召開十二場和八場,共二十場不同產業衝擊影響的說明會中,可以發現兩件立法單位與行政單位的重大缺失:

一、國民黨部分則定召開說明會的日期過於集中,一星期就以早、中、晚各一場的形式,在立委張慶忠帶領下,進行八場只想快速通過服貿、卻缺乏充分溝通的公聽會場域,另一方面,由立委段宜康所率領的民進黨舉行的說明會,則代表該黨「以拖待變」的反對服貿立場,硬是拖到三月十日、過了九個月以後才全數召開完成。而在三月十七日,就當國民兩黨為了立法院的程序問題爭吵不休時,當時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張慶忠,趁亂引用錯誤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規定,以尿遁趁亂宣布服貿協議以「行政命令」,而非「法律位階」的條文形式依法過關,違反憲政原則;

二、每場公聽會之中,行政單位面對各產業對於1.自身產業所受到的衝擊,或者2.對於將來前進大陸投資產業所做的保障等具體因應措施,皆未有進行實質的承諾,使討論會流於官方政令宣導形式。譬如,以第二場服貿公聽會討論內容為例(詳見: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27617/),中華民國物流協會前理事長提出包括「台灣投資中國土地僅有承租權,但反之其可有台灣土地所有權」、「中國各地投資潛規則」等憂慮,不過當日事後,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僅回應:「針對『大陸還是有規避的空間』這或許是事實,但是有設下一些關卡,至少可以確保對方不是很容易地可以得到公司的經營權,而且在一些關鍵的產業裡面,更有明定不得具實質控制權的問題。」這種不痛不癢、卻無針對個案反應出事實疑慮的正面回應,顯示政府並無相關配套措施。

以上兩點,可以見得政府與國會實質上對於即將生效的條文並沒有實際訴諸於民意

  • 台灣政府談判過於草率與倉促

就當前台灣民眾普遍認知,當大陸在與我簽署服貿協議時,是經過長期的調研成果協調出開放項目之成果,並列入當前「十二、五」計畫當中。然而,依據《 天下雜誌》報導發現(詳見: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50758):「台灣在服貿協議中開放的六十四項服務業,竟有超過四分之一、多達十八項,是由中華民國經濟部裡資源最少、聲音也最小的商業司負責溝通重任。連與商業司無法產生任何聯結的『航空器租賃』等項目,也都歸商業司負責。更驚人的是,根據經濟部統計,服貿協議牽涉的四○七萬就業人口,這十八項就高達二八五萬人,已超過三分之二。而商業司負責服貿協議溝通重任的正職加上約聘員工,正好是十八人。這十八位基層公務員,幾乎一肩扛起服貿協議溝通成敗重任。」更何況,連負責調查服貿簽署後對台灣影響的中華經濟研究院也坦承,研究簽署後影響在政府的「保密原則」狀況下,也無法了解當前版本對台灣的利多實質影響。由此可見,我們的政府相較於大陸,根本就沒做好相關研究,還沒有準備好。

  • 大陸讓利民眾委屈,但對台灣民眾而言是否真得獲益?

實際上,到底簽署服貿之後,對於台灣方面而言是否真為利多?在服貿協議中,界定服務提供模式共有:(1)跨境提供服務(2)境外消費(3)商業據點呈現(4)自然人呈現,共四種。

根據中央大學經濟學系邱俊榮教授說法,其中對臺灣整體經濟有實質幫助的為前兩者,但是跨境提供服務卻採取對中讓利較多的不對等開放,而後者則幾乎未談。而「中國承諾最多的大概是(3)(4)其實這部分對臺灣而言是最不利的事情,因為我們要做網購或設立據點時,有些事情我們在境外就可以提供服務,他現在不承諾我們可以提供境外服務(境外消費),如果我們的廠商要提供境外服務,就被逼著要去那邊不可。

關於自然人移動,台灣大學社會學系藍佩嘉教授有深刻論述。她指出,當前全球化下移民有三種:投資移民、技術移民與勞動移民服貿協定中,政府指出僅開放技術移民部分的自然人移動,但是卻有可能發生:一、以技術移民之名、行投資移民之實二、以技術移民之名,卻非真有「技術在身」。

為什麼?首先,根據服貿規定:投資公司登記的負責人在台投資超過美金二十萬元(六百萬新台幣),可以申請兩名包含其各眷屬及其子女兩名,共六名的中國大陸「負責人」(董事、分公司負責人等)來台灣居留,再增加投資五十萬,則可以再增一名負責人(一家三口)來台。「政府說這不叫『投資移民』,形式上沒有錯,因為他們不能拿台灣的身分證、不能申請永久居留、不能成為台灣的公民,但是,只要你的公司有繼續的營運,第一次你可以拿到三年的居留資格,然後可以繼續展延、可以無限期的展延。所以他可能會造成實質上的投資移民。美國在其投資移民法規定要五十萬到一百萬美金才可擁有居留身分,可是服貿協定規定到台灣投資僅二十萬美金!比台灣自己制定的投資移民一千五百萬台幣的門檻低很多!」

其次,服貿規定有關陸資來台人員除「負責人」外,亦有「經理人」、「主管」、「專業技術人員」。一個企業投資三十萬美金,便可以申請一名經理或專業人員來台灣,每增加五十萬美金投資,再增加一名人員(一家三口),一個公司也是最多七人(七家)。「可是我們怎麼樣界定這個『專業技術人員』?在服貿協定裡面只粗略了規定了學歷與工作經驗的要求(大學畢業者有兩年工作經驗,或相關領域有五年工作經驗),並沒有像我們規定外國白領那樣的最低薪資的規定。由於大陸人士不適用中華民國現今規範外國人聘雇的《就業服務法》的47912元的最低薪資的規定,這些狀況都造成很多時候所謂的『專業技術人員』並沒有薪資、職級的明確規定,所以很可能這裡面就創造了實質勞動移民(勞工)的現象發生。」

  • 學生都是支持「台獨」才被煽動?

本次抗議政府行動,已經超出執政黨與反對黨雙方的政黨動員活動,而是由學生所發起。從洪仲秋事件以來(詳見:http://news.ifeng.com/taiwan/1/detail_2013_07/19/27706031_0.shtml?_from_ralated),許多社會運動的組織者與參與者,已經不是由任何的政黨所擘畫而成,既不是執政的國民黨,也不是反對的民進黨。有許多大陸新聞將社會運動常常與民進黨掛勾,以本次占領立法院行動為例,甚至有博客指出這些占領學生是暗地與民進黨裡應外合的「綠衛兵」(民進黨黨旗為綠色)。但是,當前台灣社會已經不可以用非藍即綠的立場去理解,更複雜的社會局勢已經形成,雖然參與學生本身的統獨意識不一,但具有濃烈「統/獨」意識的訴求,卻已非當前社會運動的主流要求,而以往透過政黨動員的情況已經不復存在,民進黨已經不能在社運場合搖旗吶喊、只能退居一旁,甚至主席蘇貞昌在社運現場的不當散布競選發言,還會遭受抗議學生制止。(詳見: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40322/12037952.html)

那麼,這些來參與示威的遊行者,是否是民粹下的結果?確實,過往透過政黨動員下的反政府抗爭,往往群眾是盲從的跟隨台上的口號鼓譟,然而,當今台灣人拜網路之賜,已經以網路大量透過臉書發表自己的意見、正反方懶人包(對熱心網友進行相關事件快速重點整理的圖文簡介稱呼)的互相攻防轉發、閱讀相關文件(譬如服貿協議本文)等方式,展開以辯論為基礎的討論,當一方的說帖不為另一方所接受時,往往會造成對方更多說帖的質疑與回覆,達成一場良性的網路筆戰,並在此同時堅持要求每個旁觀者都要獨立思考雙方的意見。目前,眾人對於「反對黑箱服貿」是最大的共識,並且不是「逢中必反」反對與大陸進行經貿往來。至於如何讓服貿修改更臻於完善,則仍莫衷一是,但即便如此,整體社會卻是努力地,以前往人人都應當不受限制與尊重他人權利下,能自由發表言論的公民社會邁進。

  • 結語:並非反對與大陸往來,不要相互攻訐

貿易本來就有得有失,當今全球化下的世界運作中,我們也已經無法自隔其身於競爭之外,所以在可以預期的將來,台灣將與更多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絕非不可能的事。但是在這其中,誰不會還是考慮自己本國體系的利益?以騰訊網報導最後指出美韓自由貿易協定簽了十年才達成,「消磨與耽誤許多時間」;但是,就是因為耗費許多時間,雙方才達成在開放現代汽車出口關稅優惠的同時、美國出口其大眾農產品也可減稅的共識,試想雙方花費多少時間,才達成各自對其既有弱勢的汽車與農業的讓步?

以上,從這些案例可以證明,因為行政院的怠惰、立法院的失職,是造成這次服貿引發台灣人民抗爭的主要原因。我們期待與大陸有一個更友善的互動未來,但這個未來卻被拖延了,被拖延的原因不是因為台灣人民反對與中國接觸,而是因為兩院造成社會的空轉,使原應早與大陸簽訂的條約不斷延後,所以學生抗爭不應當成是拖累兩岸關係的主因,反而是重建更好的兩岸關係契機;與大陸簽署服貿,對大陸有利、對台灣也有利,但是不應當是透過單方讓利的方式達成(何況在我政府失職下,台灣實際上也沒有獲益更多),而應該根據自身的優勢與劣勢產業,進行更進一步的良善規劃,透過真正的競爭,發揮更大的雙贏,促進更好的交流,才是正道。